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为实现校园内统一的身份认证,方便师生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,经2019年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审定,《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》(浙农林大〔2019〕145号)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,原《浙江林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按照《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》原有已办理的校园一卡通与管理办法一致者,可继续使用;原有已办理的校园一卡通与管理办法不一致者,即日起改变功能、限制充值,原卡内金额可继续消费至用完为止,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办事大厅办理功能变更和撤户退款等业务。
校园卡管理办公室
2019年11月14日